| 近日记者获悉,今年一季度,呼和浩特市累计拨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特设专户资金9535.51万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奖补资金3540万元,市本级配套2435.56万元,旗县区自筹资金3989.95万元;资金拨付到位后,9个旗县区已全部开始向债权人兑付偿债资金,累计向债权人兑付资金7733.3248万元,占化债总额的31.75%。从反馈情况看,呼和浩特市财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据了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是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和诱导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做好清理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以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各旗县区政府及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确认核实,截至2005年12月31日,呼市义务教育债务锁定额为26398.33万元。依据市政府、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全市9个旗县区在2007年完成了乡村债务剥离后,均设立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特设专户,今年开始注入数量不等的化债专项资金,一季度累计拨入特设专户化债资金9535.51万元。
据悉,呼和浩特市财政将通过与各旗县区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宋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