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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抗震抢险救灾物资免收车辆通行费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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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为保证当前抗震救灾物资迅速运往四川灾区,支持全社会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从即日起自治区各收费公路收费站,在抗震救灾期间,对持有旗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赴川抢险救灾物资证明的运输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且结合收费站具体情况确定专用道口,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快速、优先通行。(文/石向军)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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