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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街天桥使用率低 交警建议改滚梯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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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放弃天桥横穿马路为哪般?

    昨日,本报刊发了中山西路过街天桥桥下熙熙攘攘,桥上冷冷清清的报道。面对天桥这种尴尬的境遇,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和回民区交警大队的负责人。

    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的安钱柱副科长告诉记者,其实我国在2004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的第四章第四节中,早就明文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何谓过街设施,也就是指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同时在第七章法律责任里也明确了处罚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上下限,即5元以上50元以下。但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交警执法中还是有一定的困难,光口头警告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交警部门曾给该路口的每位民警配备过一个喊话器,可一个星期下来,民警嗓子喊哑了,情况也没有根本性好转,往往是这次听了,下次照旧,而且警力有限,违章的是十几二十人甚至更多,一个路口不可能放十几个交警去监管。再有,如果一味地依靠处罚,每天有太多行人违规,根本罚不过来!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呢,回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汤进富认为,从某种角度来说,市民不走天桥也是有一定原因的。交警也和市民沟通过,大家放弃天桥横穿马路,基本上都是因为觉得走桥下比较便捷,而且有几个天桥入口周围被划为停车场,行人上桥也有一定的不便。那么,如果让上天桥也变得很方便快捷,相信市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选择安全畅通的天桥了。汤进富提出了他的个人建议,能否将天桥改造成自动滚梯式的?这样一来,行人从天桥上走,既节省时间,又不会觉得费事,慢慢地大家就形成习惯,天桥也不再尴尬,桥下也不再混乱。(文/云静)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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