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透视
 
 

内蒙古呼和浩特:手机偷拍侵害个人隐私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23 08:53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网上偷拍内容泛滥

    目前,偷拍照片被放在网上供诸多网友评头论足已经成为一种不良风气。入夏以来,网络媒体刊登的此类照片多不胜数。在很多综合性网站的搜索引擎上输入“偷拍”两个字,都会找到几百张照片,几乎都是摄像手机的“杰作”。这些偷拍照片拍摄角度多为侧后方或自下而上,内容主要涉及女性的脸、胸部、腿部等,其中还有少数照片涉及到个人隐私部位。比如说有的照片拍摄的是女士穿着低胸或者露背装,也有的照片拍的是穿短裙女士的底裤,甚至还有女士上公共卫生间也被人拍了下来。

    这些照片拍摄水准各有高低,但是隐蔽部位仍然能够一览无余。同时,记者发现,凡是冠以“偷拍”字样的图片点击率都非常高,少则几百人看过,多则上万人。也许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网民关注,使得参与这种偷拍行为的人越来越多。耐人寻味的是一部分网民对这种行为持默许态度,更多的则是津津乐道,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访中,记者发现少数人发现被偷拍后并没有报警,而是赶紧离开现场。针对这个现象,记者拨打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接警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此类报案电话。

    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中,这些偷拍行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对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市分所的丁换生律师,他告诉记者,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通称为偷拍,通常这种行为只认可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时候,再就是新闻报道。但是即使这样,也有一个限度,如果超过了范围,同样要被追究并且承担法律责任。网上张贴的偷拍内容可能触及侵害个人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权,这要看具体的内容而定。很多偷拍者认为网上发布的部分作品既没有拍到或者拍清楚对方面部,也没有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就不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权。其实偷拍公民的个人隐私部位已经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追究不以是否获取经济利益为标志。未经他人同意进行偷拍,按照现行《民法》,可根据对他人造成的侵权程度、恶意程度和最后造成的传播范围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构成犯罪。丁换生提醒广大女青年,发现被手机偷拍的情况时,应该选择报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文/高佳 齐文婷)




来源:北方新报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