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促经济发展和保民生并重,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30元,达到每月补助227元,保障人数达到85万,有力确保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作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7年建立到2007年的10年间,保障人数由3.39万人增加到80万人,增长近24倍;资金支出由80万元增加到116239万元,增长1453倍,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构筑了稳定的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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