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起,对低保对象中的无房户发放廉租房补贴;2007年开始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到2010年对低保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当地人均水平60%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