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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新规:无监测能力 缓项目审批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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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13日电(记者张云龙)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强化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对没有形成监测能力的旗县,将暂缓审批新建项目。

    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是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尤其是监测体系,直接关系到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介绍,近年来,内蒙古全区101个旗县区中仍有26个没有监测站,已有的75个三级站中具有监测能力的仅有32个,监测设备简陋。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将重点支持盟市二级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于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旗县,优先支持发展、加快监测站建设步伐。(完)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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