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12日电(李妍
胡日查)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某矿厂炸山取矿,严重破坏了南山植被。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接到村民信访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下达了法律监督书,最后促成义勒力特镇政府作出决定,停止采矿,限期恢复植被。
去年4月
份,乌兰浩特乌兰哈达4户村民诉马树良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法庭进行10多次调解无效,原告多次扬言要用武力解决,被告人也要以死相拼。眼看一桩民事纠纷案将酿成刑事案件。乌兰浩特市人大信访办几次会同法院、派出的干警到关店嘎查当面向村民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双方依法办事,最终使该案判决得以执行。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上亮点频闪,赢得了党委、政府、百姓的赞誉和拥护。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海虎说:“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这已成为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信条。
敢于监督,克服"怕"字树权威
"人大监督太虚了。"一些群众这样反映,"就是开开会、听听报告,检查也不过是走马观花、光说好话。"
乌市人大在实践中认识到,要想使监督工作受到实效,必须克服"怕"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强化监督,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和方式,强化跟踪监督,抓好监督意见的落实,保证了监督质量。
去年,乌市出租车司机逄某在出车时被创,乌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付逄某3000元修车费。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扣押的肇事车辆却被某法官以抵押物超标为由私自放走,造成判决无法执行。乌市人大调查后认为,法院在有执行条件、执行机遇的情况下,未进行及时的执行,主要责任在该法官的工作失误。根据人大的监督意见书,乌市法院对该法官进行了处理,其个人赔付了原告的3000元经济损失,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此事在法院内部引起了强烈反响,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
抓住实质,突出重点更有力
"监督要抓住重点。也就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乌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坚持"四心"的工作思路,使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核心",坚持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领导地位,监督工作同党委的决策保持一致。在工作中他们努力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以监督工作为渠道,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并动员和组织全市群众贯彻实施;围绕"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监督工作。乌市人大积极探索,在监督工作中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把各项改革方案、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监督保障;尊重"民心",在监督工作中充分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监督贴近群众的生活。在工作中乌市人大明确地将组织实施"民心工程"确定为一项重要工作,以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监督工作的标准;树立"信心",增强代表和干部的自重、自豪感。针对社会上人大工作是二线工作的说法,乌市人大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增强代表和人大干部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使人大工作在群众中实现了有作为、有地位、有权威。
善于监督,突破常规求实效
为了取得更好的人大民主监督实效,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完善审议决定方式,强化对重要报告的审议表决工作。在有选择的听取一些综合性报告的同时,专门听取一些单项的专题报告,并事先对报告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对报告预先审查,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2002年起,乌市人大会通过政府工作等项报告时采取了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增强了审议报告的严肃性。
改进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的方式,每次执行检查和工作视察,都有重点地解决几个突出问题,不使检查、视察流于形式。两年来,通过人大视察,乌市蒙古族小学校园扩建、基层信用社违规放贷、城市市容市貌等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创造性地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对话会。2002年先后两次运用询问的方式,对人大监督过,但仍然悬而未决的法院执行问题进行了监督,收效明显。
在个案监督活动中,运用法律监督书的形式进行监督,限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方式。切实抓住那些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和久拖不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入进行个案监督,并坚持一查到底,知道纠正和解决。2001年,该人大常委会向政府和法院发出了三分法律监督书,乌市义勒力特镇南山植被被毁、市法院两起执行错误案件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
旁听法庭庭审,使监督工作延伸到最前沿,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乌市人大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使代表学到了法律,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几年来,共组织旁听庭审6次,56名代表参加了旁听。
开展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2002年,乌市人大进一步拓宽评议领域,上层评议人大选举的"一府两院"的三长,基层广泛开展人民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工作。同时对垂直管理的条管部门也进行了评议。几年来,乌市人大共评议部门8个、副市长4名、部门负责人4名,96%的市级人民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接受评议。
改变对财政预决算报告"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做法,改为年中定期审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审议工作逐步向实效性转变。 跟踪监督,确保实效。从2000年开始,为确认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乌市人大每年年末的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大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和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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