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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策乱收费 贫寒学子被逼辍学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2-24 21:53   来源:新华网河北、内蒙古、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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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俊义 张云龙 刘云伶  

    内蒙古兴和县是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2001年和2005年该县先后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和"两免一补"助学政策,学生上学费用理应大为降低。然而,记者近日在该县采访发现,一费制在当地并未遏止住乱收费,"两免一补"也未真正落实,由于上学费用沉重,不少农家孩子被迫中途辍学。

    兴和县新建的教育园区,包括县一中和四中两所学校。总工程款约5000万元,据介绍是按“一百年不落后”的高标准建设的。


    “一费”以外的乱收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一费制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收费分为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3项。初一学生每学期210元,初二、初三年级每生每学期220元,学生如使用课改教材,收费又有所提高。除此之外,住宿学生每学期须交60元的寄宿费。作为贫困县,2005年兴和县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农村学生杂费、课本费全免,国家补贴一部分住宿费。按照这两个标准,该县农村初中住校学生除伙食费以外,只须交学校20元的作业本费和一部分住宿费,二者相加不超过80元。但记者采访发现,学生所交费用是这个数字的数倍。

    兴和县四中是2005年10月份刚刚建立的一所初级中学,目前在校生有2100个,其中住校生1800人。该校初二的一些住校生对记者说,2004年10月转到这所学校时,交纳费用440元,其中2个多月的伙食费为225元,卫生服务费40元,校服费115元,住宿费60元。随后学校又收了56.5元,包括练习册费、考务费、桌套费。再后学校又收了100元,为补课费、晚自习辅导费。放寒假以前又收了11.2元,为寒假作业费。不到半个学期的时间内共交学校607.7元。

提起上学,樊林忍不住又掉下眼泪

为给弟弟凑学费而匆忙出嫁的樊莉

    据了解,兴和县四中的生源主要来自刚刚撤校的七所乡镇中学的农村学生,在撤校以前,这些学生在7所乡镇中学已上了一个多月的课,并已经交了学校费用。一位初二学生告诉记者,他前半个学期在朝四夭乡镇中学上学,学校已经要了130元,还要了5元班费,其中还有40元的保险费。这一个学期,两所学校他共交了学校740多元。

    乱收费情况不仅在四中存在,记者采访发现,在其它一些学校,不仅一费制没有落实,连"两免一补"政策也没有实施。

    鄂尔栋乡海窝村村民郝峰的孩子郝晓凤在县城新城小学上四年级,2004年开学交学校510元,其中住宿费160元,学杂费60元,课本费100元,保险费40元,此外还有伙食费以及郝峰说不出来的费用。村民王飞的孩子也在新城小学上三年级,开学交了学校480元,放寒假前又交了168元,名目是补课费、饮水费、晚自习费。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兴和县城小学中,还有一项叫"代管费"的收费,一位小学校长称10元钱的代管费是用于学校替家长管理孩子所用。

    据记者了解,2006春季开学,兴和县各中小学将要向学生收取一种叫服务性收费的费用,其中包括卫生保健费和校外活动费,小学生每学期50元,初中生每学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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