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查情况看,保证涉案的11人按时到案是案件迅速突破的关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乔青山回忆说:“我们制定了多套传询方案。其中,在距离伊利公司最近的郦山湖大酒店‘设伏’,是传询与传唤方案之一。”2004年12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配合下,检方以召集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会议的形式,将郑俊怀等涉案人员集中到郦山湖大酒店。
乔青山说:“为防意外情况发生,我们请呼市公安局派了便衣警察暗中协助。郑俊怀、张显著、李永平等人到会后,我们宣读了‘检察长令’。按照‘检察长令’,念到名字的高管人员跟随侦查人员离开会场,立即接受传唤和询问。”对杨桂琴、郭顺喜等因公务外出未到会的四名涉案人员,专案组采取其他措施将他们传询到案。特别是得知杨桂琴要出境时,指挥中心立即派检察人员赶赴上海市和北京市,在边检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机场把犯罪嫌疑人杨桂琴抓捕归案。
郦山湖大酒店“设伏”成功,为快速查办案件奠定了基础。“很突然,我们一点也没想到。只是觉得奇怪,怎么到郦山湖开会?”事后,伊利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杨贵回忆,“念到郑俊怀的名字时,他站起来半天迈不开步。”
检方规定:到伊利公司调查取证,办案人员不开警车、不着制服,避免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不在公司工作场所实施,而是安排在公司之外;对个别身居公司关键岗位的重要涉案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不影响全案查办的前提下,暂不立案、暂不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伊利公司各项工作的顺畅。邢宝玉解释说:“郦山湖大酒店距离伊利公司500多米,检察机关选择在那儿办案,既考虑办事方便,又不给企业造成大的影响。”
兵贵神速 12小时确定郑俊怀基本犯罪事实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贾岐忠介绍,从2004年12月1
7日至20日,伊利公司所有涉案高管全部拘齐,并迅速押往包头市进行异地审理。在审讯组集中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讯问的同时,搜查组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进行搜查,扣押和调取了大量的书证、物证,搜查与审讯相互配合印证,使郑俊怀等人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在12小时之内基本确定。
贾岐忠说:“针对此案涉案金额大、人员多、地区广,资金往来复杂等情况,我们又兵分多路,先后赴北京、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浙江、安徽、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河南、吉林、辽宁等1
4个省市开展工作,调查询问相关人员300余人次,提取各类证据10万余份。经过检察人员近五个月的努力,迅速获取、固定了主要的和关键的证据,形成案卷78册。追捕小组克服困难,往返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将重大涉案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保障了案件的及时侦破。”
据介绍,检方在侦办伊利公司高管挪用公款案件中,既注重言词证据,又注重资金来源、资金周转过程、股票购买出让和谋取利益等方面的物证、书证,避免了仅凭口供和证言认定犯罪事实的问题发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忠清说:“案件侦查终结前,反贪局还用近一个月时间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案件中涉及的证券方面的专业知识,办案人员除向专家咨询请教外,还认真开展自学活动,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理上、法律规定上进行研究,澄清了模糊问题,增强了证据的证明力。庭审中,公诉部门出示的证据均被法庭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