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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食品缘何有可乘之机?
劣质食品在农村为什么拥有市场?
由于农牧区消费能力薄弱,利润微薄,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牧区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变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等。城市里众多的商业实体,彼此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得商家争着“物美价廉”。而在农牧区,商业网点零散分布,在一定地域往往独树一帜,为其局部垄断经营营造了有利条件。有的农牧民反映说:“商店少,所以没有挑选的余地。”
当然,最为重要的还与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关。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牧民苏和说,他买东西从来不看什么商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只要便宜就行。“啥真的假的不要紧,能吃就行……”苏和的这句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农牧民朋友的消费心态。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牧民的整体消费水平有了些提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牧民的消费水平还是偏低的。在他们的消费观念中,“便宜”还是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就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对于什么是“三无”产品、如何识别,绝大多数农民都说不清楚,一脸茫然。有的说:“发霉的、长毛的、腐烂的就是坏的,不能再吃,其他情况的没有什么问题。”
农村市场更多的是熟人经济,村子里开的小杂货店,其顾客群也多是本村人,一些农牧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时发现了食品的质量问题,也很少有投诉的。“我们和商店老板‘低头不见抬头见’,只要吃了死不了人,有点小毛病的食品,也就吃个‘哑巴亏’算了。”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农民江凤英说。
此外,这些问题还与基层的监管部门监管缺位有关。巴林左旗的一个工商所工作人员说,单位只有十几个人,要管理10多个乡镇,根本管不过来,而且工商所除了监管市场外还要履行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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