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兴华 周青梅
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的做法一直被称之为政策的“高压线”。湖南一些县市区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与农民签订委托协议,从粮补资金中划转代缴新农合个人筹资。当地干群认为,此举不仅节省筹资成本,而且大大提高农民参合率,政策“高压线”变成惠及农民的“健康线”。
协议代缴方式受欢迎
湖南省近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覆盖面不断拓宽,受益度稳步提高。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新农合最大的问题就是筹资越来越难。200 7年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和2008年湖南省新农合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各地要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符合国家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个人筹资机制。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每年11月至12月,他们都要组织几千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收取农民个人的参合资金,这种筹资模式一是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乡村两级干部啧有烦言;二是增加筹资成本,每年为此花费近百万元;三是基金安全存在隐患,每年都要发生几起乡村干部挪用筹资款的情况。此外,由于每个县里每年约数万农民在外务工经商,筹资时往往不在家,容易错过时机,影响参合率。
记者在桂阳县了解到,各乡镇的参合筹资任务被分解到了各个村组,按照每动员1人参合至少奖励1元的标准,鼓励乡村干部上门入户去做工作。“如果筹资50万元,包括奖励和各项费用开支,行政成本至少要10万元。”樟市镇副镇长王昭力告诉记者,由此产生的费用最终增加了乡、村两级债务。而为了完成任务,有的乡村干部不得不自己掏钱给部分不能及时缴纳费用的农民垫资。
对此,湖南一些县派出调查组,征求乡村干部和农民关于参合筹资工作的意见。调查中他们发现,近九成农户同意以财政补贴“一卡通”存折上的财政补贴资金协议代缴家庭成员个人参合资金。乡村干部也普遍认为,以财政补贴资金协议代缴参合资金是减少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好办法。最终他们决定在收取农民参合个人筹资款时,采用“协议筹资”的方式代替以往的上门收缴。
协议筹资具体内容是,在农户完全自愿并签订协议代缴参合合同书或协议代缴参合合同委托书的前提下,在县财政部门按时发放财政补贴的同时,由县信用联社直接从农民财政补贴“一卡”存折上的财政补贴资金中,逐年代缴农户家庭人员的个人参合资金。
记者在桃江县灰山港镇、浮邱山乡采访时了解到,这一筹资方式得到参合农民的一致认可。灰山港镇金沙洲村村民颜建强告诉记者,他一家5口种了5亩水田,每年可领取约550元的粮补资金。往年,这些钱往往用来买化肥、农药等农资用品和购买生活必需品,一到手就花光了,就是没想到拿出一部分参加新农合给自己“买”健康。去年县里实行协议代缴,没想到他家还成为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去年,颜建强的父亲颜关伏参加新农合后,因为肾癌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一下子花去近万元,一家人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后来,他们在县新农合办得到3千多元的补偿,大大缓解生活压力。
桂阳县六合乡源头村六组村民谢海平告诉记者,由于在外务工多年,虽然早就想参加新农合,但一直没合适机会缴纳参合资金。去年他2岁的孩子眼睛患重病,到长沙住院治疗,花了几千元钱,但因未参合一分钱补助也没能得到。“现在从卡上代扣就解决了我们在外人员参合缴费难的问题”,他说。
协议筹资使参合筹资工作出现“从未有过地顺利”。以桃江县为例,筹资改革试点于2008年7月在4个乡镇开始实施,年底扩大到了8个乡镇。据统计,试点乡镇有88.6%的农民签订了5年代缴参合协议,有3.05%的特殊群体农民由县财政代缴参合,个人直接缴费参合人数为6.04%,总参合率达97.69%,比上年增加了近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