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3月10日电(记者李云平)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获悉,针对“十一五”期间面临的环保问题,内蒙古将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予以应对。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内蒙古环保将面临四大挑战:
第一,随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以及原材料工业等基础工业将保持相对平稳和持续的增长态势,高耗能产业还将占有一定的比重,冶金、电力、硅铁、电石、水泥、煤化工等行业仍将会得到发展,若不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全区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将成倍增长,资源与环境压力将继续加大,污染有由城市向农村牧区蔓延的趋势。
第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还存在一些困难,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保护任务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的改善极其困难。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粮食安全保障、水资源短缺的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
第三,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量的“现代垃圾”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新的危害,城市汽车尾气流动源带来的污染有所发展。如果对这些新出现的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生态环境功能性退化将有发展的趋势。
第四,国际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全球环境保护已呈现国际制度化趋势,一些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国际制度安排,如环境公约、议定书或协定、绿色贸易壁垒等约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内蒙古的环境形势也是如此,如高耗能、高耗水污染物转移,各种污染(包括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将可能对自治区国际贸易形成环境壁垒。
针对上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全面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村、生态工业园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循环经济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第二,切实抓好污染源头控制,继续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控制和淘汰工艺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支持和鼓励低消耗、轻污染、新工艺、高效益的项目。
第三,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重点城市的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探索核与辐射污染监管的新模式,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抓好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第四,不断完善区域环境安全应急系统,完善对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