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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运动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5 09:27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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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5日电 1951年12月至1952年6月,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和中共绥远省委积极贯彻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内蒙古、绥远地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执行“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在定案处理中,采取“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除对极少数罪大恶极、不肯悔改的贪腐分子进行严惩外,绝大多数予以宽大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1951年12月20日、30日,内蒙古自治区、绥远省分别在张家口和归绥市(呼和浩特市)召开了直属机关干部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大张旗鼓地投入“三反”,积极响应毛主席关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1952年2月,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又在区直机关围剿大贪污犯大会上发出动员令,要求克服右倾思想,把运动引向深入。经过“三反”运动,自治区坦白自首和清查出大小贪污分子3780人,贪污盗窃国家资产38万多元;绥远省清查出被贪污的国家资产达570万元。“三反”运动纯洁了革命队伍,同时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起了贪污浪费可耻、廉洁节约光荣的新风尚。

    “五反”运动主要是在归绥、包头、乌兰浩特等城市进行。人民政府派干部向私营工商户深入宣传党的工商业政策、“五反”运动的意义,实行坦白交待与检举揭发相结合。据统计,归绥市工商户资方非法所得达111万多元。包头市也查出大批违法户,全市3200多家私营工商户中,偷漏税户占到89%,偷漏税额达347万元之多。

    “三反”运动是党中央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清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内的贪污蜕化分子,挽救了一批干部,纯洁了干部队伍,在运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进步力量,并为机关内的民主、财务、人事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经验。“五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对资产阶级进行的一场严峻斗争,也是对私营工商户的一次思想教育运动,使不法经营者走上了合法经营的轨道,加强了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开始建立起了工人阶级监督生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