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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官员被判死缓的冷思考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6-07 15:5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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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正厅级),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近日被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在担任副州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以及证监会副主任等领导职务时,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多家单位的款物折合人民币955万多元,他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对其中的466万多元的财产差额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高勇又是一个被判“死缓”的官员。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判一个干部也不容易。像高勇这样“年轻有为”的人,走到这个岗位,落个“死缓”的下场,更引人深思。最近,“死缓”可谓接二连三,为数不少,仅笔者在人民网“人民时评”专栏文章中点到的,就有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韩桂芝、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黑龙江省鸡西市委原书记丁乃今、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张心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还有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毕玉玺等。

    法院判这些贪官“死缓”,自然是依法办事,量刑适当,宽严适度,铁证如山,国法无情。我们应尊重法律,相信判处“死缓”自有其道理,不必妄加评论,更不能凭感情用事,非把这些贪官统统一枪毙了。可是,面对最近一连串的“死缓”,很有必要认真思考,从中找出一点规律性的东西,以便有效地反腐倡廉,尽可能减少一些违法犯罪,减少一些“死缓”。

    这些“死缓”有不少共同之处:一是或大或小是个官,有的省部级,有的厅局级,有的当书记,有的当局长,都握有实权,真是“当官带长,黄金万两”。二是受贿数额巨大,从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明来源财产数额也巨大,一般都有几百万元。三是关进去以后都有立功或其他可以从轻惩罚的表现,比如检举他人、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全部上缴赃款等。四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他们有的是被拔出的“萝卜”,有的是被带出的“泥”,一抓就是一窝。从以上共同之处,就很发人深思了。

    这些人倘若不当官或不当那么大、那么有权的官,他们也不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那么大的损失,给党造成那么恶劣的影响,当然,他们也不可能“死缓”。那么,这些人是怎样当上官甚至当上大官的?这是人们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很显然,在用人上,出了毛病。用人上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教训极为深刻。

    还有,他们当上官之后,怎么可能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怎么可能捞到那么多钱财,监督到哪里去了?民主集中制到哪里去了?他们的上级到哪去了?这里也有要追究的责任,不能简单地来个“谁犯法,谁倒霉”,把他们一判了之。再有,被司法机关抓起来之后,他们一把鼻涕一把泪,又是检举,又是退赃。试想,如果不是到了如此田地,他们会有如此积极的表现吗?由此可以看出,反腐败,有些“药方”疗效有限,而依法严惩这剂“药”,立竿见影,很见效果。要看到,这些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

    最后还想说一句,今后,倘若有谁以为只要当了高勇那么大的官,即使贪了那么多的钱,只要有戴罪立功的表现,最后判个“死缓”,再想办法混个“无期徒刑”,再混个“有期徒刑”,还会有出头之日的。奉劝贪官们丢掉这个幻想,别拿生命开玩笑,没有“惯例”,没有“免死牌”,弄不好,那个“缓”字就被您自作聪明弄掉了。 (李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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