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土地审批权
收受原开平市某镇党委书记梁某的100万港元。
1993年中,时任开平市委副书记的张汝韶分管开平市乡镇企业办公室。他根据时任开平市某镇党委书记梁某的要求,以优惠价格审批了开平市某镇某管理区内一块31.35亩的土地给该镇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997年6月,张汝韶在香港以转账的方式收受了梁某送给他的100万港元。
收受鹤山两鞋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人民币20万元和20万港元。
2003年初,为了在经营方面得到张的关照,两鞋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送给张10万元。同年11月初,两人向鹤山雅瑶镇政府、鹤山市土地开发中心分别购买530亩和300亩土地,用于开发鹤山市世界鞋业生产基地。各方因价格问题存在争议。由张汝韶协调决定,按两法定代表人提出的意见,将土地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卖给两人,张又根据两人的请求,指示鹤山市国土局的有关人员在两人没有付清购地款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
2001年2月,两人为感谢张,同时送了共20万元港币给张。
收受某房地产公司13万美元。
关照公司
收受香港商人吴某的10万港元。
1993年,张汝韶分管开平市农业委员会。为了帮助吴某盘活其在澳门的房地产,决定让开平农委和开平农行各出50%的资金购买其在澳门开发的写字楼一层。在张到澳门商谈购买过程中,吴为了表示感谢支持,送了10万港元给张汝韶。
收受开平市某建筑集团公司总经理关某人民币14万元。
1994年~1998年间,张汝韶在分管开平市某建筑集团公司期间,以老干部活动需要资金、经费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关某索要了人民币10万元。为了希望得到张对其公司工作的支持和关照,关某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送给了张汝韶14万元人民币。
收受香港商人张某20万港元。
1995年4月,在开平市投资食品厂的香港商人张某要求退回人民币750万元的股金。张汝韶以分管的开平市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名义,向银行作担保贷款垫资退股金给张某。为了感谢,张某通过第三人将20万港元赠送给张汝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