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使得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查处了不少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但是,在所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中,大多数是群众举报或者查办其他案件牵带出来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缺乏。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传统的监督控制手段或者乏力或者失效,新的监督控制手段效果不太明显,尤其是党内监督不够有力,这就使许多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大量发生,一些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因此,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加强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党内监督。
一是要实施全过程监督,防止监督出现真空。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根据监督的参与功能,对管理过程中的每项管理活动,都要渗入进去,在参与中实施监督。而且党内监督也要渗透于党的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把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掌握情况,及时纠偏,防患于未然,保证监督的有效性。目前,我们党内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多,事中、事前监督少。出了问题,反映到纪检部门,这才开始调查。这种监督由于对过程不了解,给问题的解决造成很大困难,使监督无力,同时也造成了严重后果。为此,我们要全面落实现有的监督制度,特别是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制度,使党内监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是使自我监督和党的纪律约束有机结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深入的思想道德教育,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要通过经常性的教育,使他们树立起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常怀律己之心。还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常思贪欲之害。但是,仅凭自我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用党的纪律规范约束领导干部,用党的纪律的威严规范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是要将党内监督渗透到领导干部活动的方方面面。从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来看,部分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从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活动不检点开始的。因此,党内监督不仅要对领导干部“8小时之内”的工作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8小时之外”的社交活动开展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
四是要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督体系对干部的监督是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但是各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各自为政,力量比较分散,在监督中容易出现断层和空档现象。因此,要顺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形成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的监督网络体系,既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又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督合力。 (云珍丽)(作者系中共和林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