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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8-23 11:33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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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注重用改革的办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面前的大事。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为此指明了方向,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起长效机制,我们的事业才会发达。

    一、完善教育工作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善教育工作机制,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领导,形成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特点,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成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廉政教育的领导。其次,坚持教育工作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以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各级党组织要经常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榜样模范人物,并把廉政建设融入各种活动之中,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使廉政建设深入人心。

    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各个环节上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首先,对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要年年修订,对不合时宜的条款及时清理,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进行分析综合,增加新的内容,做到用制度来自我约束,从内心深处勤政廉政,这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其次,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分析、剖析党员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修订各项廉政制度,建立起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第三,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到制度的层次。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一切行为不越轨、不违规,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第四,对《党内监督条例》进行细化、量化,增强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等,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探索和实践一些内容具体、程序规范、方式简便的操作办法,保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约束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首先,要建立领导权力的约束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必须置于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之下,而监督的载体就是述廉述职、民主评议、群众测评和责任审计等。领导干部除和普通党员一样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外,还要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廉政制度,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把自己真正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其次,要建立党员干部队伍的约束机制。只有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不断提高,约束机制才能发挥长效作用,形成预防腐败的浓厚氛围。而廉政意识的不断提高,又依赖于约束机制的建立。因此,要抓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改造,切实从思想上深入管理,廉政制度才能执行好。第三,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并存,保证约束机制的长效性。只有约束没有激励,正如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一样,生命力不会长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自身约束、制度约束、群众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还要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从而保证约束机制的健康发展,增强机制的长效性。    (呼和浩特市直机关党工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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