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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出台措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www.nmg.xinhuanet.com   2006-12-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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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2月23日电(记者汤计、姚均芳)16日和2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连续发生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至少37人受伤。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2日公布了新出台的十项具体措施。

    措施要求严查、严惩、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行驶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处罚率要达到100%。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此外,措施要求将定期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交通、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所属运输企业。将查获的违法客运车辆及其所属单位、企业、车主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除了借助媒体和社会监督力量,自治区公安厅还将对全区客运驾驶人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取消其营运资格。

    此外,措施对交通执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措施要求杜绝执法随意性,减少处罚自由裁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后再放行。对违反此规定的交警以不作为、渎职论处。同时建立公安局长、交警队长、警员责任制。发生责任事故的,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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