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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区财政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达到148.2亿元,其中教育支出95.1亿元,增长21.6%,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两基”攻坚任务,职业教育得到加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正式启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7.6亿元,改善了80%以上的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条件。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七)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全区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亿元,增长48.6%。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2万人和316万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4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0元。城镇低保覆盖70多万困难群众。全区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0亿元,累计拨付各类防灾救灾资金4.4亿元,投入资金2.5亿元,加强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年初自治区政府承诺的六件实事全部兑现。筹措资金1.8亿元,使42.7万特困农牧民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筹措资金8.7亿元,全部免除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1万多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近7000万元,受助学生数和贷款金额均比上年增加了1倍。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旗县达到39个,近550万农牧民受益。社区卫生惠及51%的城镇人口。为困难群众减免医疗费用1300多万元;帮助7797个“零就业家庭”的10198人实现了就业;筹措资金1.1亿元,对“三少”民族和部分特困群众危旧房进行了改造。
(八)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全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成功承办了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关闭了2000多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三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仍然较弱。四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多。此外,政府职能转变步伐还不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虚报浮夸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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