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依法行政倡导循环经济
当前,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增长阶段,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不断加大。
赤峰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切入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10年,赤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中心城区、旗县区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Ⅱ级和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全市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75%,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国土面积的13%以上。
“十一五”期间,赤峰市要以确保饮用水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噪声固体废弃物和辐射管理等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执行各项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倡导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健全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机制,完善监测、监察、宣教、信息和科研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 (赤峰市市长 徐国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