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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权”写入政府报告寓意深刻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3-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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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保障公民“四权”的实现,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特别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进民主建设,扩大公民参与的必然结果。从上述“四权”的逻辑关系看,要实现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没有公民对政府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知情,就谈不上参与;没有知情,公众也无从表达;而没有充分自由的表达,所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都是虚的,最终监督权也无法实现。

    笔者认为,“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还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当前,在个别地方的政府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错误理解言论自由、拒绝公众监督,甚至是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打压公众言论自由,侵犯公民表达权的恶性事件。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也造成了恶劣影响。

    将公民“四权”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国家充分意识到这些公民权利对于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也意味着国家已意识到政府决策管理过程中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不平衡,需要有更加明确的公民赋权,以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才能防止违背民意,决策失误。在这个问题上,经济损失事小,失去民心和丧失公信事大。

    将“四权”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是我国公民民主权利的一次重要充实,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重大转折,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质进步。(李克杰)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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