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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和招聘的程序、方法
1、聘请专家命题,严格考试、评卷。根据考试成绩以招聘人数、科目1:2的比例下达试讲名额。
2、考核分教育理论考试(笔试)和试讲考核(面试)两个项目进行。
教育理论考试: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为基本纲要,卷面成绩为100分,满分折合总分50分(得分×50%),在区属中小学在职应聘2~5年的在卷面成绩中加计2分,5~10年的加计4分,10年以上的加计6分。
试讲考核:试讲成绩为100分,满分折合总分为50分(得分×50%)。试讲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试讲内容采取统一命题,提前半天通知试讲者。
教育理论考试的折合分加上试讲考核的折合分为考核总分。各学科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公示之后确定招聘人选。
3、所有招聘教师必须体检合格才能正式聘用进入教育系统,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有关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报名、笔试、试讲时间
4月16日至22日报名,4月29日笔试,5月3~4日试讲。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