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否认,确实有一部分纳税人怀着“你查不到我”或“不申报能奈我何”的侥幸心理,但是,抱着“有罪推定”的态度来看待所有人,绝不是“服务型”政府部门应有的做法。我们也不否认,从源泉扣缴到个人申报,的确是个人所得税收缴方式的进步;但是,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家庭利益的变革,需要时间,更需要专业的纳税指导和服务。
我们姑且不论在短短5个月之内(2006年11月8日个税申报制度推出到4月2日申报截止),一个普通纳税人是否能把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多达11项的应税项目搞清楚;也暂不讨论没有会计、税法基础知识的人是否可以弄明白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的区别;仅仅是政策衔接上的“盲区”,就给申报人带来了极大困扰。连一位拥有注册税务师头衔的“专业人士”都十分苦恼地表示:“甚至没有一家银行会告知我全年的利息收入和利息税缴纳总额,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能向税务部门承诺申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我们真诚希望,税务部门能切合实际地为纳税人提供应有的服务和帮助,养成“麻烦自己、约束自己、方便公民”的行政习惯。需知,这个时代,只会拍“惊堂木”,怕是办不好事的!(钮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