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的话
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全国各地都进行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我区也不例外。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博大精深,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我们的前辈创造了灿烂的文化。由此,在世界几大文明中我们是唯一一个文明没有中断的民族。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就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有着强烈的认同。
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都在关注着文化的多样性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保持文化的多样性问题,呼声越来越高,国际的规则越来越多,陆续制定了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国际性公约。
2005年,一些专家就呼吁设立我们国家的文化遗产日,目的在于唤起公众对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氛围。中央领导都做了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进行研究,2005年底发布了国务院42号文件,在这一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设立我们国家文化遗产日”,这个遗产日就定于每年6月的第二周的星期六,去年是6月10日,今年是6月9日。
回眸我区,自实施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战略以来,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文物大区、文化大区。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成为我区发展的强大软实力。
今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保护日,作为文物保有量和非物质遗产较丰富的地区,自治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哪些新进展?近日,记者走访了文化厅有关负责人。
文物保护:努力前行
我区作为全国重要的文物大省,其文物古迹不但丰富,而且具有久远性和多民族性的特点,我区的文物不论从其数量上和重要影响上都处于全国前列,为国内外所关注。
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处王大方介绍说,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取得很大进步。内蒙古的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关注下,开始逐步落实。根据国家关于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现已达到每年500万元。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批珍贵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和民族文物得到了科学保护。配合国家文物局,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此次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共五年的时间,分试点培训、实地调查、成绩公布等三个阶段进行。与此同时,我区还狠抓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活动,加大防范和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并重
我区有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去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有所不同,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为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很多是通过口传、身授的方法来传递下来的。因此保护传承人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措施,所以有些项目经常是艺随人走,很多老艺人的绝招、技艺没有留下来,这都是非常惨痛的损失。
文化部从去年5月20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我区就开始围绕传承人的问题进行相关的工作,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人传承的通知》,就推荐的范围、条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次评选的传承人要求能够完整掌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或者特殊技能,具有公认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并且能够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的人物,这在我们国家是首次公布。
文化厅社文处的刘处长说,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而言,无论是从我国还是我们自治区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地方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足;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进度不一,水平质量参差不齐;国家名录项目的保护措施不力,代表性传承人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珍贵实物资料流失严重,“重申报、轻保护”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目前我区除了认真做好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外,还在积极筹备我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和确定传承人;在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文/周洁 贾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