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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启俊同志在全市新牧区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6-1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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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保护建设。所谓保护,就是在退牧转移的基础上,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保护草原生态。按照规划,到"十一五"末,退牧转移项目区占可利用草原的面积要达到52%,首先要把项目区的生态保护好。同时,对留居人口的草场逐步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要依法加强对草原的监管,尽快完善体制,健全队伍,有效地开展工作。所谓建设,就是要加强牧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牧区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牧民的人居环境,提高牧民的生活质量。当然,基础设施建设,也要从牧区地广人稀的实际出发,注重建设效果。

    三是增收富民。这是新牧区建设的中心任务。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实现牧民收入达到全市农牧民的平均水平,这个目标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现在看这个目标很难实现。但我们要努力实现牧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农民的目标,否则就不能逐步缩小农牧民收入差距。提高收入主要是两部分人,其中一部分是转移出来的人口收入要增加,不要形成新的贫民区。转移要有一定的吸引力,在资金投入上要优先安排,我们的资金有限,不急于扶持大户,还是要更多地雪中送炭。要使转移出来的人收入增加,关键还是要有产业作支撑,支持和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确保转得出,稳得住,富起来。通过改善转移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收入水平,吸引更多的牧民主动转移。另一部分就是留下的牧民也要让他们富起来,要逐步合理增加他们的草场占有量,引导他们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优化畜种结构,进行科学饲养,提高养殖效益。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就是搞好建设养畜,重点是增强抗灾能力。

    四是全面发展。建设新牧区要在提高牧民收入的基础上,加强牧区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为牧民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这方面的问题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六项工程"中都已涉及到,这里就不再多讲了。
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全面协调推进,又要在不同时段有所侧重,以重点带动全面工作,使新牧区建设尽快见到成效。当前在兼顾整体发展的同时,重点是在退牧转移上有所突破。

来源: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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