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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要明确路径,构建城乡统筹、工农互动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单靠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跳出"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小圈子,按照解决农牧业问题要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牧区问题要从城镇化上找出路,解决农牧民问题要从转移和减少农牧民上找出路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反哺"和"支持"的新机制。要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投入的同时,科学调整财政的收入分配格局,有效扩大各级财政对农村牧区的倾斜覆盖面,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加强全社会对农牧区的帮扶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城乡产业互补、人力互动、资源共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第四是要激活主体,发挥好农牧民群众投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广大农牧民既是受益的主体,也是建设的主体。既要以政府为主导,制定优惠倾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级各部门的扶持引导,不断让群众分享到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要以农牧民为主体,充分激发和调动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人人有行动,户户有变化,村村有进步,切实发挥好农牧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特别是要把提高农牧民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通过抓好文化知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思想观念更新,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成为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主体力量。
三、当前需要做好的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的修定完善工作。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初步拟定。各旗县区要在市级规划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定完善好各自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体系。既要有长期性的、综合性的规划,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又要有相关配套的、专门的工作规划,比如,乡村道路规划,村镇布局规划,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等等,保证规划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通过编制和落实专题规划,细化发展目标,实化工作任务,硬化保障措施,强化领导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逐级、逐部门落到实处,切实把建设成效体现到基层,使广大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使我市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在"十一五"时期得到扎实、稳步的推进。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