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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注意把握的几个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主体"与"主导"的关系。农牧民是农牧区经济活动的主体,也很自然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主体,既是建设者,也是受益者。同样,新农村新牧区宣传的对象主体也是广大农牧民,主导是各旗县区政府和对口联系单位,包括蹲点干部。二者是有机的结合,不是包办代替。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必须让农牧民发出自己的声音,并让他们的声音受到充分的尊重。这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必须提升农牧民的话语权。因此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宣传中,我们在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声音的同时,必须及时反映农牧民的心声,听取他们的意见甚至抱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更快更好地展开。因此,宣传报道要力求用农牧民的视角,用农牧民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广大农牧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使宣传报道体现主体性、体现尊重感。只有这样,农牧民才能有积极性,才能积极地参与进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才会有序的、科学的推进。
第二,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历史性的战略任务,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同时,又是十分紧迫的现实要求。既需要长期奋斗,树立长期目标,又要求大力推进,完成近期目标,不断取得实效。具体来说,"远期"是建设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区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近期"是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基本改变农牧区生产生活的落后状况。在组织宣传报道的时候,既要立足全局,放眼长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其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急燥和冒进心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又要把握好当前的重点工作和任务,组织阶段性宣传战役。宣传报道要多用进行时,少采取总结式,如在栏目的设计上,注意体现一种进行中的、变化着的态势,在宣传报道的内容上,选取即时、鲜活、发展的新闻事例,以充分体现出这种远期与近期的有机结合。
第三,要处理好典型与一般的关系。为了有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各地、各部门都扶持和推荐了一批好的示范村(嘎查)、典型村(嘎查)。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为更多的地方提供借鉴,也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很有必要。我们在宣传典型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典型的代表性。有的典型是好,但别人学不了。我们抓典型、宣传典型是为了促进面上的工作;剖析特殊是为了启发一般。因此,我们宣传的典型,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的;要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是盲目攀比的;要坚持民主协商,不是强迫命令的;要突出特色,不是千篇一律的;要引导扶持,不是包办代替的。要避免"高大全",避免把话说满。
现在每个苏木镇都有许多联系单位。一些包扶、联系单位均捆绑在一起。从一个点上多管齐下,这个举措很好。但是,在处理典型与一般的关系上,大家一定要注意。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把一个点上所有的投入恨不得全部投齐,把一个点上所有建的项目恨不得一下子达到很高水准,人为"堆砌"一些典型。这样就人为地拉大了典型和一般水平的关系。所以说,要注意点与面相互结合,典型与一般的关系。一定不要让大家感到典型可亲可近可学,避免曲高和寡、有损于广大农牧民的信心和积极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