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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民同志在全市“双链双推”活动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6-2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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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大政策引导和社会化服务力度,大力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制度”。各旗县区要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搞好服务,大力扶持“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地在实践中已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五原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牵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以“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杭锦后旗制定了《关于加快全旗组织化建设的决定》,出台了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9条优惠政策,旗直有关部门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开辟绿色通道。这些做法要注意总结,不断完善。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搞好审核认定和登记管理。农牧业行政部门是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依法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审核备案。对非营利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在旗县区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营利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在旗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关部门要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备案审核、登记注册提供方便。

    二是优先安排资金和信贷服务。有条件的旗县区,要在财政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产品认证、市场营销服务等工作。农村牧区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解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各级农牧业部门在生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市场营销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中,要重点扶持“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及扶贫开发项目等,在符合立项政策的前提下,要向运转规范、管理严格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真正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绿色特色产品。各级党组织、有关部门要帮助“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合作经济组织抓好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检测检验,做好原产地标识、绿色产品的认证工作,逐步达到统一供应种子、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来源: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  
(编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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