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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中国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政府。标志着一个符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崭新制度的诞生,为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开辟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它实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愿望,维护了民族团结,国家统一。
借鉴内蒙古自治区的成功经验,我国相继建立新疆、广西、宁夏、西藏4个自治区,并建立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形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三级自治政权,建立了完整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一成立,就显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活力和生命力。1949年到上世纪60年代初,内蒙古经济发展速度一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962年,人均社会总产值位居全国第六。195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0周年时,《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赞誉内蒙古是“我国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
今年80岁的奇忠义,是成吉思汗第34代嫡系子孙。1949年,奇忠义是伊克昭盟(鄂尔多斯)郡王旗札萨克(即旗长),成为最后一位蒙古王爷。同年他宣布和平起义。新中国成立后,奇忠义历任伊克昭盟民政处处长、副盟长、政协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直至退休。他深深懂得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民族的权益才真正得到保护。对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奇忠义说:“这是任何民族历史上所没有过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56个民族的共同创举!”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