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迅速发展,老百姓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成果。去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358元,由2002年的全国第二十九位前移至第十二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42元,由2002年的全国第二十二位前移至第十六位。
“十五”以来,自治区各级财政支农支牧资金达到304亿元,年均递增25.4%。在农村牧区全面实施低保,去年覆盖40万人,每人每天补助1元;今年覆盖到60万人,每人每天补助1.2元。今年重点为困难群体办7件实事,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大部分涉及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农村牧区的农牧民可以享受的新型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结合内蒙古地广人稀的情况,尤其是针对生存条件差的地方,各地加快转移农牧民,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让更多农牧民在享受到较为优越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同时,不断改善生活,增加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有力地推动了消费需求,扩大了消费市场,为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据统计,全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由1978年的267.7元和十几元,增加到2006年的7666.6元和2772元。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说:“经济发展的目的,说到底还是为了改善民生,让群众过上好日子。推进内蒙古的经济发展,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就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认真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柳晓森 岳富荣 曾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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