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茫茫草原到边关南陲,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少数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赢得了少数民族同胞的衷心拥护。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它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是维护国家统一安定的重要基础;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紧密结合起来,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有利于把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帮助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结合起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把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民族的繁荣、发展、进步、和睦结合起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前提;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是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重要途径。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使得各民族在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既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又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
(六)几十年来,无论我们在前进过程中遇到多少困难和风险,都始终保持了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统一,都始终保持了发展稳定的大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和谐,促进了56个民族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同心同德。
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发展。
从建国之后进行民主改革引导各民族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到开放黑河、绥芬河、满洲里、二连浩特等13个边境城市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变革;从实施首要任务是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85%以上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西部经济社会大发展,到完成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重点工程,筑就青藏各族人民盼望已久的希望之路,不同时期的扶持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中央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也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京包铁路见证了在国家遭遇经济困难的时候,内蒙古人民为国分忧,与内地患难相扶的动人往事。三年困难时期,在自身也缺粮的时候,内蒙古人民节衣缩食,硬是省下十多亿公斤粮食送上铁路线奉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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