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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 是必然还是“起哄”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8-0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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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社科院社会学家 王开玉

    涨价引发民生的集体焦虑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参与市场者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不能是价格的制定者。企业因原材料上涨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过程。但是如果占市场较大份额的企业联合、串谋涨价,那就形成了价格垄断。今天,物价已经成了政府和老百姓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成了最大的“民生”热点,虽然政府的调控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在部分领域仍然需要加强。

    目前,人们的工资水平提高了,涨价本应属于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当前在部分领域已经出现了“非理性”的涨价,譬如,在房地产领域,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已经衍生了“房奴”这样的社会现象。当涨价的水滴连绵而来,任何指数都无法遮蔽民生的集体焦虑。

    首先,是失范的价格异动。当一个市场面对成本收益“不能说”的资源性产品垄断价格,方便面涨价就正义得不得了,在这个市场逻辑里,攀比的不是市场秩序,而是价格破坏力;其次,是失衡的薪资水平。工资不涨背景下的物价上涨,直接导致的是生存质量的打折;第三,是滞后的社会保障。一两毛的涨价压力最先抬高的,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门槛,如果不能以兜底的制度设计确保底层民众的钱值钱,涨价就可能异化为一种权益的剥夺。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不能仅仅局限于政策的制定上,而应该强化政策的执行力,跟踪政策的执行效果。市场不是万能的,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有特殊的政策,以平衡市场资源。

来源:百灵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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