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路弯弯,绿树葱茏。去往林西县七合堂村的路上,家家户户的果园一处接一处,压弯了的枝头挂满了熟透的内蒙野果。今年7月,记者到七合堂村采访林权改革后的新变化,村党支部书记边振廷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改后,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农民得到切实利益,山青民富乡村和谐,真正把荒山变成了‘聚宝盆’。”
七合堂村只是林西县一百多林改村的一个典范和缩影,透过七合堂可以窥见全县概貌。
从2003年开始,林西县委、县政府大刀阔斧、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2005年8月,将70.6万亩的集体商品林以承包、拍卖、划分到户、联户经营等形式落实到户67.5万亩,占集体商品林总面积的95.6%。同时,对74.9万亩集体宜林地,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全部找到了主人,已签订造林绿化合同的56.8万亩。对落实到户的集体商品林和签订绿化合同的宜林地确权登记面积124.3万亩,占应登记面积的85.4%。随着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推进和封山禁牧的实施,全县林草植被得到较快恢复,有林面积由2000年的156万亩猛增到237万亩,增长了52%;全县森林覆盖率也由2000年的19.9%上升到29.7%,增长了近10个百分点。
林西县林业局局长陈显东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权责任主体发生了根本转变,由‘我们的林地’变成‘我的林地’;在责任意识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动下,农民造林的观念和行动发生了明显变化,由‘要我栽树’变为‘我要栽树’;林业部门的工作方式也发生明显转型,由行政命令型转为技术服务型。”林改以来,林西县非公有制造林面积64.8万亩,累计投入林业建设资金1.29亿元。其中发展千亩以上造林大户118家,累计开发治理面积29.5万亩,占“五荒”治理面积的45.5%。农民在工程项目区之外造林5万余亩,完成四旁植树260多万株,分别是原来的5倍和10倍。
大井镇的黑山头村过去5万亩荒沙无人问津,2003年经过承包、拍卖,被当地农民抢购一空,现在5万亩荒沙已经基本治理完毕。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激发了广大农民造林的积极性,而且也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的积极性。转业军人武全在土庙子村购买荒山5200亩,开始投入到治理荒山植树造林的绿化事业中。为了加快造林进度,保证造林质量,提高科技含量,他购买植树机、播种机等大型机械,几年来,栽植杨树14万株,落叶松20万株,山杏56万株,文冠果4万株,果树4000株,新建苗圃10亩,总投资150多万元,取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广大农民依法获得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支配处置权,有了自己的“绿色银行”。他们通过投资投劳、开发建设、有偿转让、采伐利用等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收益。大营子乡土庙子村村民宫茂森1999年在马莲滩买下荒滩135亩,开展植树造林。林子成活后,依托林业生态建设开发建起了山鸡养殖基地。目前,年孵化雏鸡达3万余只,销售额达10万余元,基本形成了育种、育成、销售的供销体系。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西县的林业实现了蓬勃发展,相关的林业产业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上了长足发展的道路。几年来,依托当地木材资源,建立起了木材加工企业,现在全县仅加工细木板企业就有20多家,加工能力5万多立方米,年产值4000多万元。林权制度改革后,荒山环绕的穷村看到了优势,也找准了出路,封山育林发展林果业,仅七合堂村果树面积就达到了5000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使百万亩山杏林、三十万亩柠条饲料林基地建设成为现实。到目前,全县山杏林面积97.6万亩,结实面积57万亩,年产山杏核950万公斤,产值2900万元;柠条饲料林基地面积21万亩,每年能生产加工颗粒饲料60万公斤。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惠,同时也壮大了集体经济,推动了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集体林地有偿承包、拍卖林木或林地,把集体获得的经济收入投入到公益事业。大营子乡土庙子村将集体林地、宜林地拍卖、承包到户,累计收入468万元。村委会本着“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累计投入348万元用于生态建设、打井、河道治理、农网改造等公益事业。该村还利用每年34万元的林地承包费等集体收入,为全村村民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还专门拿出10万元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和贫困户。隆平农场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后,将林地、林木拍卖收入的17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出资80多万元为农民上缴养老保险,拿出30多万元用于农民合作医疗补贴,分给农户股金49.8万元。这些深得民心的举措,使老百姓切实体验到了集体林权改革的好处,激发了农民支持集体林权改革和发展林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郭景超 王凤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