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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面对新问题出新规定
面对新的问题,今年呼和浩特市新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服务质量暂行规定》,不仅规定了供暖单位的义务,也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热是商品,用热缴费”的思想,增强居民自觉缴费意识。在企业保证高质量供暖的前提下,首府市民应当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缴费,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转;对于那些按时足量交费的市民,社会应予以赞扬,企业应给予优待;对那些有能力但恶意欠费的用户,不仅要用法律手段追缴,也要形成一个人人谴责的社会氛围,规范其行为。此外,还规定了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增设、迁移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在户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和换热设施等;不得擅自连接供热管网;不得擅自排放、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不得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距离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及挖坑、取土、爆破、堆放物品等;不得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的物质;不得实施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等。这一规定的出台,对规范居民用暖也起到了一个积极作用。
针对供热现状 相关政策助力整改
据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住房总建筑面积达4899万平方米,供热面积4150万平方米。其中大型集中供热企业3家,供热面积149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供热企业34家(49座锅炉房),供热面积931万平方米;分散锅炉房525座,供热面积1341万平方米;清洁能源供热380万平方米。今年新增供热面积约500万平方米。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多年来呼和浩特市在供暖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分散锅炉房存在能源浪费和污染问题,每到供暖期,由于分散小锅炉数量多、容量小、效率低、煤耗大、消烟除尘效率低下,且都采取低空排烟,造成一定程度的城区污染;供热质量有待提高,众多分散锅炉房经营单位体制复杂,存在私人承包及转包问题,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锅炉房设备老化严重、设施残缺不全,维修、维护、管理严重缺位,影响了供热质量;二级管网存在问题,我市城区供热二级管网总长1800公里,大部分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投入运行至今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二级管网使用年限为15年),管网长年受地下水的浸泡和各种污水的腐蚀,损害严重,有的管网内部甚至完全被堵死,已完全无法使用等。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供热质量,制约了首府供热市场的正常发展,需要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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