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7专题 >> 家庭暴力 >> 要闻
 
 

家暴伤害鉴定机构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1 15:47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为了提供有效的服务,鉴定中心首先抓了受案工作,采取了两种受案方式:一是接待受理直接来访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二是受理市妇联委托的案件。另外,对受伤后行动不便又请求鉴定的受害人,他们还上门鉴定。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收入低、或经济不独立的状况,中心采取降低收费标准、对确无经济来源的下岗职工、老人等减免收费的办法,为受害人提供便利服务。近期统计,中心已受理家庭暴力鉴定90件,其中轻伤(可追究刑事责任)10件,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80件。在案件类型上,丈夫致伤妻子的74件,其他16件。
    
    其次,家暴鉴定中心还注重案件的审理和法律服务。由于家暴伤多为软组织损伤,损伤愈合较快(一至两周左右),为保证证据不流失,他们及时受理、快速鉴定,并利用照相、入档等方法,为受害人保留了证据。鉴于受害人多数文化程度较低,不知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他们请律师等。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家庭暴力鉴定中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同时也受到了家暴受害者的好评。它成为法院服务家庭婚姻的又一个窗口,它的存在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有一种震慑力。今年4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在山东省青岛市视察时对青岛市中级法院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女法官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如今,家暴鉴定中心正在对怎样进一步发挥其在综合治理中的功能、怎样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联系、怎样为被鉴定人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

来源: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网站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