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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与伤害:美国家庭暴力中受害妇女的法律保护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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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保护令⑥

    美国法院发现家庭暴力的最主要途径是通过民事保护令,通过该程序,受到家庭迫害的妇女可以得到保护,所以这种令状也叫反对施暴的禁止令。在美国,法院拥有部分的立法权,它们有权发布此类保护令来禁止虐待者的施暴行为和威胁行为。应当指出的是,每个州对民事保护令都有不同的程序要求。

    显而易见的是,民事保护令的有效性取决于受害者获得保护令的难易程度以及当地刑事官员实施该保护令的意愿。司法权的不同,在于各个法院多大程度上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来运用该程序,以及多少法律资源被集中来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民事保护令如果得不到实现,受害妇女将不得不面临着报复和不断升级的施暴。

    大部分州都颁布了法律,明确规定违反保护令的行为是犯罪,而其他的州也用刑法上的藐视法律罪来对保护令提供足够的支持,以避免保护令的有名无实。在这些法律中,民事保护令用正式通知的方式,警告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连续骚扰保护令持有者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虽然各个州的法律对违反保护令的如何定性以及追加多大的惩罚的规定是不同的,但是该行为无疑是个重罪,可能会获得数年的牢狱之灾和其他的严重的附带责任。


 (二)刑罚――逮捕和起诉

    施暴者除了违反民事保护令可能被起诉外,他们也可能因为其攻击行为和施暴行为而直接受到逮捕和起诉,这也是美国数次法制改革导致的结果。一些州以一般的伤害罪来起诉施暴者,而有些州却发布独立的法条,来规定与家庭暴力有关的犯罪和刑罚。有的州甚至颁布独立的法律,把家庭暴力专门作为一种新罪来界定。

来源:中华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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