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访
去年丰台区妇联和丰台公安分局建立了公安机关反家暴干预机制,承诺丰台“110”对接到的家庭暴力报警全部出警。今天记者采访丰台妇联调研维权部负责人景女士了解到,受害人如向警方提出要求,称生命受到威胁等,警方可将施暴者带至派出所,予以训诫甚至拘留等处理,屡犯不改者将被记入档案,在诉讼时可由相关部门提供事实材料。
景女士告诉记者,以前警方对家庭暴力案件,一般不列入刑事或治安案件,“可管可不管”。丰台区列入全国干预家庭暴力试点后,110指挥中心、派出所已把干预家庭暴力列入职责范围内,接到报警电话后100%出警,对情节轻微的家暴案件进行当面制止、批评教育。对受害人提出生命受到威胁等要求的,警方将采取强制措施,把施暴者带至派出所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记入档案,待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由妇联等部门提供事实材料。
景女士认为,目前干预家庭暴力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受害人顾虑感情、家丑不愿外扬等,多数不愿通过报警解决。而且干预家暴目前仅局限于肢体暴力方面,精神和经济控制等暴力还远未得到重视。(记者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