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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家庭暴力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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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她亲手勒死了丈夫

    刘梅(化名),39岁,河北人。刘梅经常被丈夫朱某打得遍体鳞伤、卧床不起。为了摆脱家庭暴力,刘梅一度甚至以放弃所有财产、独立抚养孩子为代价与朱某离了婚,但看到朱某给她写下了“不再打人”的保证书后,善良的刘梅原谅了丈夫,复婚了。然而不久朱某就又露出原形了,他变本加厉地毒打、强奸刘梅,还到处扬言威胁要杀死刘梅的全家。面对长期非人的折磨、威胁和求助无门的绝境,刘梅决定自力除暴,于是她找来了父亲在内的三个帮手,在他们的帮助下,刘梅亲手把朱某勒死了。虽然丈夫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但同时刘梅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父母对孩子:“虎毒也食子”

    天下竟有这样的父母,他们“虎毒也食子”。面对自己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无动于衷,把自己的不如意通过暴力转嫁、宣泄到没有反抗力的孩子身上,给他们幼小的身体和心灵留下了暴力的创伤。有研究表明,一些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在其幼年时期曾有过受暴经历,在暴力中长大的男孩,成年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比其他人要大,也更容易犯罪。北京红枫热线2002年所接家庭暴力的228个投诉电话中,有4%的电话反映儿童受到了暴力的对待。

    据报道,辽宁省7岁男童小浩惨遭其继父虐待多年,轻则骂,重则打,常常用烟头、打火机在小浩皮肤上“印戳”,还不准小浩在家里大小便,胆敢“违背”就要罚喝尿和舔光地上的呕吐物,然后让他用洗衣服水、拖地的水、鱼缸里的水漱口。更有甚者,陈德兴还一时兴起,买了把打塑料子弹的玩具手枪,把小浩的“小鸡鸡”当成练枪的靶子,进行射击训练!

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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