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10年工龄就得签劳务派遣合同
潘先生是广州天河某国有建筑企业的员工,企业大约有五六百名工人,大部分员工的合同都是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面临一个重新签订的问题。“现在企业出了政策,1986年9月30日之前的固定工,合同就不变;1986年之后的员工,满了十年或者是快满十年的员工就得签劳务派遣合同;不满十年的,就不用。” 那么如果不签劳务派遣合同呢?“谁知道啊,除非你不要这份工啰。”
宁愿补偿 也不跟老员工续约
“我们根本就没犯错,但是企业不肯跟我们续约了,能有什么办法吗?”老谭等人是广州商业储运公司的老员工,已经在里面工作33年了。老谭这次的劳动合同是10月31日到期,但是企业在10月28日的时候告知他们,不再跟他们续约,已经四五十岁的他们一夜之间全部失业。虽然企业也给了他们一些经济补偿,但是老谭表示:“这么大年纪了,让我们到哪里去找工作?”
86年后工作满十年员工成重灾区
和《劳动合同法》不同,现行《劳动法》对企业合同期满与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相应措施。珠江电力人力资源部经理孙惠表示,“《劳动合同法》要实施,最令人担心的就是1986年9月30日之后进入企业,又到10年或者快到10年的老员工,恰巧又是今年年底之前合同期满的,可能企业就不愿意续约了。”
对此,省市劳动部门表示,他们已经预见并关注到这一问题,待国家《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和省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广州将根据地方特色,出台相关办法。(蒋悦飞、穗劳宣、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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