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百色市律师管理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百色中明律师事务所以及头塘镇、新安镇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站等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促进了一些民生问题的解决。在这些单位调研时,吴爱英指出,法律服务是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教育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改善民生多做事、做好事。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受援面。要研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调研期间,吴爱英对广西开展创建“五好”司法所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加强年”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司法所是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所肩负的指导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都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与民生息息相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司法所建设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始终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不断巩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工作力量充实到基层,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关心爱护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设身处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桂期间,吴爱英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陆兵等自治区领导进行了交谈。区政协副主席章崇任陪同调研。(倪晓 莫小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