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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使命。四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万众一心地创造美好生活;才能保证国家独立,社会和谐、民族振兴;才能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四年工作的实践,也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第三,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制定任何法规、作出任何决定,都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通过的法规和决定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并且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第四,必须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一定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进代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第五,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都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首府。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的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种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必要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对科学发展观作了深刻阐述,强调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我们党从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自治区考察工作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是对十七大精神的精辟解读,我们一定要深入领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工作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一定要按照立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一定要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增强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定要不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切实完善和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措施,拓宽和规范代表联系群众的途径,改进和创新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性;一定要增强人大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积极探索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方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常抓不懈,提高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当前,全市各族人民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会、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决定,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坚持和完善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把现代化和谐首府建设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和谐首府、谱写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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