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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1月2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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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协调“官民”关系的司法职能。四年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07件,审结777件,同比上升76.2%和79.9%。其中,依法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194件,占25%;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86件,占24%,既制止和纠正了部分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政行为,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依法行政行为,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同时,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和解制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使占44.4%的345件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协调达成和解,圆满解决;改革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指定异地管辖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42件,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此外,还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94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件,赔偿金额38万元。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市法院自觉加大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本着既要坚决贯彻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又要妥善处理治理整顿中的善后遗留问题,尽力化解矛盾的原则,依法审结土地行政案件41件,探矿采矿行政案件8件;特别是最近运用多方协调、变通补偿、促成和解的方法,成功审结了鄂尔多斯境内32家兰炭企业诉自治区环保局1.9亿元的行政国赔案,既维护了政府关闭拆除严重污染企业保护环境的行政行为,又通过提供其他项目政策支持,适当补偿关停企业的损失,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司法职能。四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17224件,执结15297件,执结率88.6%,执结标的额1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9%、24.5%、0.1%和32.9%。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执行能力,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入手,切实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一方面按照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要求,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采取定期通报、领导督办、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支持配合,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专项执行活动,以及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和开通网上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借助新闻媒体曝光和公告限期执行,对恶意逃债、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多种有效措施,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在执行案件增长近1/4的情况下,执结率仍保持了前四年的水平。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按照优先受理,尽快执结的原则,多次组织“司法为民执行月”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执行活动,四年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1357件,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000余万元。

    (五)依法开展信访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的司法职能。全市法院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问题入手,努力健全信访立案工作机制,疏通信访申诉渠道,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启动再审程序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针对群众反映“告状难”的问题,全面实行审务公开制度,认真履行法律释明和诉讼引导职责,通过解答诉讼咨询、发放《诉讼指南》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强化立案接待和审查工作,切实畅通诉讼渠道,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同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150.9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针对群众反映“申诉难”的问题,建立判后答疑和再审听证制度,适当放宽提起再审的条件,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和案件再审工作,四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774件,审结692件,其中改判原审确有错误的239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70件,维持原判的180件,调解解决和自愿撤诉的47件。尤其是在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上,普遍建立了领导包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采取启动司法程序审理,做好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和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妥善处理解决了一批多年缠诉上访的“老大难”案件,有效地扭转了涉诉上访案件难以控制的局面。

    二、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开创首府法院工作新局面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履行审判职责,完成职能任务的重要条件和保证措施。四年来,全市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主线,从端正执法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审判方式、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入手,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法院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奋斗目标,推动形成首府法院工作的新格局。根据新的形势任务,结合两级法院的工作实际,按照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前进的要求,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2004年上任后,及时提出了“五个以”和“五个把”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在较短时间内发生了明显变化。2006年,又在认真思考如何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搞好“四个统筹”,推行“两个转变”,抓好“三化建设”,开创首府法院工作新局面,打造首府法院新形象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进而把法院工作纳入了科学发展的轨道。实践证明,这些思路和目标的确定和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职能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同时也促进了全市法院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的提升和转变,有效推动了我市法院工作新格局、新局面的形成。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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