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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主要内容涉及就业、社保、农民增收、教育、医疗、住房、宜居水平、社会文明、社区建设、平安首府建设十个方面共63条,各项措施遵循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原则。《意见》的主要特点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报告中提出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五个方面的内容;突出体现了胡锦涛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我市对改善民生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意见》符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方面提出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根据呼市实际,《意见》在社会保障方面做了有益的创新和探索,如十七条提出“对于市四区内70岁以上无社保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特殊补贴100元”,走在了各省会城市的前列。
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兰恩华说,《意见》的制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首府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关注民生作为2008年工作的重点;要紧密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全市人民、特别是弱势困难群体了解这一文件;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落实《意见》的各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民生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促进首府和谐稳定。(文/高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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