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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让农民工子女共享公平
来自锡盟的人大代表杜丽英建议:“各城市应该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体现社会公平和关爱。在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口子女应交纳和所在城市学龄儿童一样的学杂费。农民工在农村交纳了教育附加费,在城市打工交纳了工商税、暂住费,再让他们另外交纳高额学费,显然有悖公平。”
人大代表们建议:国家义务教育经费应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通过发放“教育券”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通过“教育券”这种形式,将义务教育经费支付给农民工子女入学地政府,而不是支付给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如此一来,不仅能保证每一位学生走到哪里都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机会,也会减轻就学地政府在土地和经费支出方面的巨大压力。
链接:2007年,我区继续加大教育资助力度,为260万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除杂费,为56.4万寄宿制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资助14.3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周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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