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8专题 >> 内蒙古自治区“两会” >> 成就与展望
 
 

内蒙古“两会”代表委员“三问三说”廉租房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24 11:31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建设廉租房——人的问题

    廉租房建成后如何保证能让低收入老百姓居住?

    丁欣亮代表:面对很低的廉租房租金,谁能保证这些房子都能让真正困难的居民住上?完全符合居住廉租房条件的低保户家庭,能不能顺利地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所以说,严格执行政策才是关键。

    他认为,应规定凡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出租廉租房获得的收入,必须专项用于廉租房的日常维修和管理。自治区级财政在加大廉租房建设投入的同时,还要安排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对财政困难、土地出让净收益少、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小的地区予以补贴和支持。

    链接:自治区自2007年起,开始对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提供廉租房保障。同时,在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规模24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逐步达到住房建设总面积的20%左右。(红艳)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