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公安机关以 "110宣传日"、"1·02"火灾等事件为契机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发扬了公安机关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主旨,弘扬了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工作主旋律。
2008年1月10日是"110"集中宣传日,新疆各级公安机关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静县、伊吾县、焉耆县、富蕴县等地张贴宣传挂图、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入乡(镇)村庄和沿街村庄播放光盘,联合地方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光盘、滚动字幕、违法曝光、事故等方面教育宣传,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及道路标志标线和黑点、黑段排查工作;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110指挥中心、巡警联合为市第一中学近60名师生代表分别在110指挥室、交警大队电教室开展了学生现场实习110接处警业务、参观"三台合一"指挥室与地下靶场以及交通安全法制讲座等一系列综合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石河子市、尉犁县、奇台县等地公安局以及当地派出所采取座谈会、警营开放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汇报一年以来的工作,听取代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昭苏县、鄯善县带领群众参观了派出所规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的内务管理和警用器械装备等,还详细介绍了派出所的性质、特点、职责、任务以及执勤、训练等工作情况。同时展示了多种警用装备武器;石河子市、塔城市以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为教训,开展相关部门培训班,下发相关文件,认真彻底开展自查自纠,提高防火意识。石河子市、托里县、疏附县、富蕴县等地公安局结合本地天气情况,纷纷走出办公室,走上街头、国道清理冰雪、障碍物,确保冬季道路畅通,避免因积雪、结冰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方便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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