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计量误差大令人质疑
消费者反映:家中电表计费不准确,以前用的电表是机械表,显示一个月用电10多度;现在用的电子表,却显示一个月用电80度至100多度,相差好几倍。电子表如同“跑马表”。供电局来检查过,说是正常的,还收了检查费。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医学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联群:电表虽然从厂子里出来可能都是合格产品,但是电表都是由供电部门统一操控的,电表计量是否准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去抽查,绝不能由供电部门自己查自己。
电表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
消费者反映:安装电表由消费者付费,但消费者要迁移新居时,供电单位既不同意将原收取的“分时电表”价款返还消费者,又不同意在消费者的新住所安装新的“分时电表”。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依据上个世纪90年代的部门规定,电力部门为保障电表数据的真实性,要求用户将其置于室外,且不允许用户随意移动电表。用户一旦移动电表,或将其安装在室内,电表数据即被认为不真实,电表也就作废了。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物权法精神的,也是对公民所有权的不尊重。
资费套餐云山雾罩令人摸不着头脑
消费者反映:电信企业一些套餐和资费项目宣传,只说表面上对消费者有利的,未做到全面细致,让使用该业务的消费者普遍感到“上当受骗”。一些广告过度渲染“单向收费”“零月租”,避重就轻,淡化了其他附加条件,容易产生误解。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曲艺团团长马小平:资费套餐云山雾罩、片面夸大宣传优惠的一面,误导用户。电信企业应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现行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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