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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说①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它的内涵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其中,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消费者说②
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都是一个标志,让消费者、商家、政府监管部门都直视我们所处的消费环境和其中的问题。翻看自治区消协统计的2007年至今的消费案件,我们选取了几个热点消费行业的维权案例,借由对这些案例的评说,希望在警示消费者的同时,也能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焦点一:农用物资
案例:2007年6月,扎兰屯市消协受理了高台子村25户农民投诉邵某销售的马铃薯种子种母腐烂不出苗的案子。经调查,邵某利用某淀粉公司与农民签订土豆购销合同之便,向农民推销马铃薯种子6600斤。25户农民在284亩田地里使用了邵某的种了,可到了生长季节地里一株苗也没长出,无奈之下,农户们只得毁地重种,由此给农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评说:农用物资投诉案件近几年比较集中。多数地方发生的假种子、假化肥案件,不法分子多是利用农民缺乏甄别能力、缺少维权意识,故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将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出售给农民,给农民造成减收,甚至绝收的惨重后果,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用物资时一要选择可靠的货源;二要索要相关收据证明,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维权部门反映,寻求法律帮助。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