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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消费人人是主角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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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于2007年3月15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搜狐网召开的“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上,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

    该《导则》是为倡导企业自觉保护消费者利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维权现状,特别制定的。《导则》规定: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二、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三、价格表示清晰明确;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五、产品可靠使用安全;六、售后服务方便快捷;七、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八、尊重人格保护隐私;九、开展教育引导消费;十、环保节能永续发展。(王雅静)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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